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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01-22 09:57:03   来源:华兴时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21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秉持“不调研就不提案”的务实精神,从促进市场消费、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提升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就业增收、改善人居条件、提高社保水平、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法治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履职尽责。

  截至1月18日20时,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1154件。提案委员会依据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实施细则认真审查,确定立案686件,并案166件,合并后拟实际交办520件;不予立案36件,转社情民意信息432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541件,占78.9%;集体提案145件,占21.1%。涉及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99件,占43.6%;政治建设方面提案29件,占4.2%;文化建设方面提案115件,占16.8%;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03件,占29.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40件,占5.8%。

  大会闭幕后,自治区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对立案提案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对不予立案的提案,视情况以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来信等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或建议提案者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程序审查交办。


【责任编辑】:包瑞